本以為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後事情就告一段落,終於可以高枕無憂。
沒想到事情就是不如想像。
隔了一個星期,在公司突然接到李媽媽的電話,首先告訴我調解委員會總共可以召開三次?
這個星期他們又調解了一次。她說因為李先生此次提出想要買下車位的提議,她在不堪其擾的狀況下答應把車位賣給李先生。
兩造協調下得到彼此都可以接受的價碼就敲定這件事情。
她說我們的車位可以停到一月廿三日。她是很負責任的,所以先打電話來告知我們這個消息,請我們盡早另覓他處。
我聽到這裡實在是已經不太想再聽下去了。恩恩恩地隨便應一應。
歹勢啦,真正係就歹勢耶。我實在是厚被他煩到受不了了,乾脆賣一賣,是我違約在先,你就看我們要賠償你多少,這部分我們再來談。
她開始一直道歉一直道歉,我實在也懶得再跟她多說一句。
你煩,我就不煩喔?到最後我氣得掛她電話。
麒麟爸事後問你車位的事情還沒解決喔?
我只好把原由從頭說起,麒麟爸也跟管理員一樣的論調:要是我,我早就不租了。
要是能不租,早就不租了。誰願意遇到這種事?是看我們兩個年輕人好欺負嗎?
受人欺侮,難道就要自認倒楣?
古語云退一步風平浪靜,忍一時海闊天空。
不過我們退得也夠遠了吧......
隔了好幾天,李媽媽又打了電話來,那天心情本來就很差,再遇到她說不定會吵起來,一點也不想接電話。
回家時樓下的管理員說李媽媽剛剛才走,她打你電話說不通。她說想到你家坐坐談一談。並且拿了寫著李媽媽電話的紙條給我!
打電話給夢讀,他說李媽媽有打給他,說想跟我們談。
我說好,賠償金八千元。不然寫存證信函。
隔天星期三夢讀與李媽媽在樓下的社區會議室談了一個小時,回來之後他說我去了解李媽媽要賣車位的原因,理賠金的部分我也很清楚的跟她說明了,就這樣!
98年一月三日的那個星期六我們約了一群朋友去寶來泡溫泉,夢讀接到李媽媽兒子打來的電話,態度有點強硬的說我們要求八千元的賠償金,會不會太誇張了,林甘瀧未感覺見笑(台)啊?安內甘ㄟ太過分?
夢讀:阿那照你安內共,無你甘覺應該要賠償我們哇嘴?
李媽媽兒子:我覺得賠兩千塊錢就已經很多了!從1月23日到期滿也不過才一個多月而已...
夢讀:兩千塊?兩千塊賠給我們這句話你說得出來?那我也要問你一句,林甘瀧未感覺見笑?這半年來這半年來我們一直生活、精神備受騷擾、名譽也受到莫大的侮辱,提出這樣的金額我們覺得合理,如果你覺得不合理的話,那我們就法院見!
講到最後李媽媽兒子自知理虧掛了電話。
不久後又接到他的電話說他們要去和李先生協調車位就照合約上的日期,讓我們停到期滿為止!
這件事情讓我學到: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這件事情,如果是對的事情,就要據理力爭到底。
租用車位當初我們草擬了一式兩份的合約,請了樓下熟識的管理員當見證人簽名。
並且依據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即所有權的移轉不破租賃。如果先有租賃契約的成立,並且房客也搬進去居住,則屋主之後的所有權移轉(房東將房子賣給他人),房客仍可繼續居住,其權益絲毫不受影響。但此時,新的房屋所有權人即為新房東!
這件事情應該算是真正的落幕.......
但是
夢讀說......這才正要進入完結篇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4)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3)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2)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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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2 Mon 2009 15:31
  • 賦別


去的時候仍舊是眷村裡小小的那條巷子,窄窄的,車子得收起兩側的後視鏡才能駛入,我將車停在巷子外,牽著Wei Wei走進水泥牆巷子,來到正紅色鐵板門,按門鈴前便聽到前院唏唏簌簌整理東西的聲音。
開門的是神清氣爽的冬媽,臉上一貫溫和的笑容,Wei Wei見門一開就好奇的往屋子裡面跑,推開紗門,昏昏暗暗的客廳裡半人高的行李箱旁冬背門站著,轉頭見了我們笑著說:「你真準時。」
我抬了頭看著掛在牆上的鐘,我不但難得準時,而且還早到了五分鐘。
然後她舉起手抓著一身雪白的菸,搞笑的對我說:「先敗一根!」說完便往前院走去。
冬媽在我身後說她喔,昨天晚上弄到一兩點,整個晚上都沒睡覺,我看你喔到晚上你就不要在機場睡過頭,連飛機都沒趕上....
我知道、她知道,冬媽也知道,我的來就表示冬的走,我要載走夢讀親愛的朋友到遙遠的國境,這一去多久、順利辛苦都不明白。
冬在院子裡吞吐,她抬頭看看晴朗的藍天,笑著點點頭:今天是個好日子
「緊張嗎?」
「我會ㄘㄨㄚˋ好不好。」冬看了我一眼,撢了菸灰,又吸了一口。我似乎看見冬的手微微抖
冬媽馬上接話:「你還知道ㄘㄨㄚˋ,你去到那邊怕的事情還多的咧,你要是遇到壞人喔,小心被騙喔,到時候連行李都不見了....」
我對冬說要是我,我也是會ㄘㄨㄚˋ
然後安慰冬媽: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人的啦,冬媽。
冬媽:壞人很多耶,現在外面有很多壞人....
我說:好人還是占大多數的比例的!冬媽,還是要相信有很多好人....
冬媽走到屋外帶著Wei Wei去看她種的蒜頭和蔬菜。說老是有人偷挖她的蒜苗:偷了我就再種,偷了我就再種,反正我就給它補回去。
記得第一次聽到出國遊學是在2008年2月深夜小綠,夢讀和冬冬、秀芬和她們的朋友們分享著去吳哥還有各地遊歷的經驗。
三個月後的黑樓冬冬Show出秀芬在Jungfraujoch雪白山頂上傳來的簡訊。
之後冬冬就開始準備到澳洲的計畫。
和冬媽說著說著我們走回客廳,「你東西都拿了吧?」冬媽問。
「你穿這樣會不會太少?」我疑問了一下。
冬媽馬上接著:「你穿這樣不會冷死喔,你多帶件厚一點的外套啦!你晚上還要睡機場,你不要冷得感冒,生病沒醫生看...」
「好啦,那我多帶這一件。」冬拿起一件毛外套,妥協地說。
當冬冬拖著半個人高的行李箱走過前院時,Wei Wei手裡拿著一片牛奶餅乾,冬媽把門一甩就跟在我們身後走,我們都走得很慢。
說真的,換成我,嘴巴上說得冠冕要出國出國,臨到真正出發那刻忐忑不安的心情是難以形容的。
我想起柳永雨霖鈴的方留戀處,蘭舟催發。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念去間、千里煙波,暮靄沈沈楚天闊。
那個國度連個認識的人都沒有,會遇到什麼人?發生什麼事情,誰知道?冬反正就賭上了,這輩子這次不去,再也沒機會!
這個年紀早已學會如何照顧自己,只是..........
冬的行李放上後車廂,我忙著將Wei Wei綁到車上,冬媽笑著說:「Wei Wei ByeBye. 過年來冬媽家玩厚...」
今年冬不在台灣過年,冬媽就一個人了...
我終於關上了Wei Wei坐的車門後,走到駕駛座旁,慢慢地開車門。
冬開門前轉頭對冬媽笑:「我走了哦!」
「你路上小心啊~~」冬媽點著頭。
我上車前回頭看了冬媽一眼,她一面揉著通紅雙眼一面往家裡走去。
我一股衝動想抱抱冬媽安慰她,又想這樣大概會三個人哭成一團,反而更難走了。
這不是冬的風格...
坐上車,冬說:「她在哭....」
「你要不要去抱抱她啊?」
冬也轉了轉頭:「她已經走回去了...」其實冬也想吧,只是我們表達情感的方式都是很含蓄的啊~~
車子發動後走了一小段,冬:「我真是....讓媽媽哭了....」
我拍了拍她的腿,示意我明白!
由於是在臺灣的最後一天,冬顯得格外珍惜,她似乎後悔昨天晚上和便當小開出去聊得太晚,沒多花些時間陪冬媽。
一路上聊著轉機、機場過境和國際旅宿組織,左營高鐵站的綠色告示牌來到眼前。
我有所感:「反正你都要出去了,就好好的走透,不然就白走這一遭了,因為我們現在是沒有辦法出去的,所以你就代替我們好好的去看看吧!」
冬冬笑著說:「我這一趟背負好多使命...有人說要無尾熊,還有鴿子...我就說是怎樣...」
「哈哈哈,壓力很大了厚...」
停車後到後座拿下行李箱,冬冬對我說:「你是在台灣看到我的最後一個人。」
我微微笑:所以來拍張照吧!
   
然後代替所有的朋友緊緊的抱了抱她,「加油!」
我看著她,頗替她有西出陽關無故人的惶恐不安。
她一轉頭邁開步伐,我們原本重疊的人生經驗就像天際兩朵吹散的雲朵開始錯開,然而人生本身就是一場華麗的冒險不是嗎?
回程的路上我反覆思考所謂的生離與死別到底哪個困難?
巫啟賢很久以前的一張專輯裡有一段他的口白,他說送姐姐走的那一天(美國~),雨得很大,那時候他才明白原來姐姐的生離比爸爸的死別還讓人難過....
我對照冬這次的離別,再尋味柳永的詞賦,時代的變化讓離別便成一種不再那麼遙遠的事情了。
生離還能期待再度見面的時刻,死別就是對生命終點的一個嚴肅告別。
我們還是能期待當雲朵再度重逢時,可以彼此分享生命錯開之後的生活經驗。
因為MSN、BLOG、國際電話,還有視訊,距離對現在人來講似乎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藩籬。
只是對不用科技產品的冬媽來說,距離就真的還是距離了...
冬冬保重,敬祝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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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上次夢讀請警察與李媽媽對李先生協商停車位紛爭之後,過了幾天,夢讀說你有沒有看見樓下大門貼的管委會會議紀錄?
「我沒注意耶,怎麼了?」
「裡面有寫李先生車位被佔用的事情!」
「....」隔天趁空到樓下大門以及社區公佈欄上仔細看過一遍會議記錄,在最後一行寫了李先生車位遭佔用,與住戶協調未果,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樓下的管理員許組長說李先生與李媽媽其實早就認識了,李先生也心知度明那間房子沒有含車位,反正就是一直要擾亂的,故意的,真惡質!
我說:你看他到管委會去投訴耶,會議記錄裡面都白紙黑字寫了
許組長:哪裡?我看看。他端詳了半天,唉唷!又沒寫是誰,哪有關係啦!
殊不知關係可大了,管委會與李先生都涉及了妨礙名譽的誹謗罪。
夢讀把我們這棟樓的紀錄撕下來當成往後追溯的證據,我則是煩到不行的打給李媽媽向她抗議,她仍然是那句話:你別理他,你都不要理他,我也是都不理他,他打電話來我都不接。
我這下可不客氣了:就是因為你都不接他電話,所以他才一直來煩我們,一直騷擾,還到處講、貼公告,甚至去跟管理委員會投訴....,請你解決!不然你這樣的話,我不想租你的車位了。
又過了好幾天,李媽媽打電話給我:我已經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了,下個星期四就會開調解會,到時候就知道結果了,他到時一定會很難看的!
掛上電話之後我覺得李媽媽其實人很好,只是事情處理得很差勁!
她來個相應不理,我們可就日日不安寧~~你房東落得輕鬆,我們就得倒楣~~
反正下週四就會開協調會,白紙黑字的買賣契約到時候看李先生能再如何亂掰與亂辯...
其實從警察出現到調解會的召開,經過了一個多禮拜的安寧生活後,李媽媽打電話來告訴我們說整個會議李先生又ㄠ又掰又強辦就是說不過法律條文與買賣契約上的四個字「不含車位」。
她說她走了以後,李先生還是繼續跟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不斷地說與辯。可是調解委員會就是說車位不是他的。
聽到這句話我總算是鬆了一口氣,反正就當成遇到瘋子,等我們有空再來寫存證信函給你,告他誹謗。
於是事情告一個段落了,過了一個星期,李先生不再出現,不過停車位上的告示仍然死緊緊地黏在泥灰色的牆壁上...
本以為終於可以相安無事了,可是.....沒想到.....事情還是沒這麼簡單~~~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5--大概是完結篇)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4)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3)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2)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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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妹婚禮
我蠻喜歡作婚禮攝影的,一方面熱熱鬧鬧、喜氣洋洋、拍攝時心情開朗,一方面當成給新人的祝禮,希望她們白頭偕老、永浴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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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媽媽回答我:不要理會他,他針正救無理ㄟ啦,伊哪係戈安內軋裏了亂,伊哪係停你ㄟ車位,你卡電話軋我共,我叫警察來!伊卡電話吼哇,哇嚨毋買擦伊。哇攏毋買嘎接電話。賣擦伊,救無理耶!
聽完之後覺得安心許多,要是李先生敢來擾亂我們,那我真的會叫李媽媽跟警察來!
車位被貼上告示的那兩天,原本漆黑的車位電燈都被點得眀晃晃亮,夢讀也開始去向管理員訴苦。(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夢讀說停車場的電是公用電,你說那不是你能控制的,那公用電遭到濫用浪費,現在你的意思說你不能負責嗎?你不怕我錄音嗎?
管理員~~抖~~~
不久之後我也去了一次:我們的車位被人家貼了告示,又點亮電燈,他都一直騷擾我們,車位產權又不甘我們的事情。這樣我們很困擾耶!
管理員語重心長的說:誰叫你要去跟她租那個車位?他要開電燈,我也沒有法度啊。那種車位要是我,我早就不租了。我甘願去停外面(社區外),我也不要去停那裡。
我聽到就火大了((被欺負的變成不懂事的,有沒有搞錯啊)):你講那是什麼話?誰知道會租到那樣的車位,我們也是簽了合約的,而且錢是一次付清一年的。誰希望遇到這種事情。
管理員:那你就不要繼續停啊,那要是我,我早就叫她退錢,我去停別的地方。不然你去跟別人租啊!
我:你以為我不想喔,停別的地方,我要去停哪裡?哪裡可以停?你告訴我。去跟別人租,我跟誰租去?現在停車場的車位全都停滿了,哪一個是待租的?而且我怎麼知道我租到的位子沒有問題?要是你,你干麥?你干麥督丟寄勒代誌?
你叫我去停外面,吹風曬日,我下車拿一堆東西還要帶一個小孩過馬路,下雨天怎麼辦?小孩子睡著了怎麼辦?
管理員:啊理丟企停伊ㄟ車位啊~~
我:如果你的車位有問題啦,你遇到像我一樣的情形,憑良心講你會去跟他換車位嗎?
改天如果他告你侵占咧?不是我硬要租,是我根本就沒有別的停車位可以停了,你要我怎麼辦?如果是你,你要怎麼辦?
管理員:............(不想理會,一臉覺得自己倒楣遇到潑婦的表情)
我:而且那個車位的產權根本就不是他的。
管理員:你怎麼知道?你怎麼知道不是他的?(好一個又是愛道聽塗說的傢伙,果然被李先生洗腦了~~)
我:你怎麼知道產權是他的?誰跟你講的?你有看到產權證明書嗎?
管理員:..............(一臉不屑的表情)
我:李媽媽也請教過代書、律師,我們也請教過法律人士,大家都說李先生沒有產權嘛,李媽媽都拿產權證明書給我們看過了嘛!我們真的很倒楣好不好....真的很倒楣,唉...誰希望遇到這樣的事情(~~哀兵政策結尾~~然後主角邊面露哀傷邊搖頭淡出,上樓。)
果然隔天燈就不再亮了。
我真的非常願意與我所認識的每個人和平相處,大家互相信任、珍惜、珍重友誼。
而且自古以來的儒家思想與家族家教傳統都是要我們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胸懷要寬闊、毋須與人計較、吃虧就是佔便宜。
夢讀直說想寄發存證信函給李先生,我說再等等,別這樣做。
但是遇到這樣的人,我似乎無法再秉持著這樣的心懷。
這事情從七月下旬開始,拖著拖著,我們被騷擾著騷擾著,也到了十一月,李先生見自己的招式幾乎用盡也無人理他,沒方法可"保護"他的權益,終於使出了殺手鐗。
李先生這天在管理室等夢讀回家,硬是要他不可以再停那個位子,夢讀跟他說到不想再說,直接打電話請李媽媽與警察到現場。李先生抓著警察吱吱喳喳說個不停,警察則是當和事佬,勸李先生要循合法管道解決。民法上買賣不破租賃,這事與我們沒關係,請他找李媽媽協商。(這句話我們都已經跟他講過N遍了,奇怪就是聽不懂~大概警察杯杯的話比較香~~)
李媽媽當場拷貝了一份產權買賣契約影本給夢讀,上面她與第二任屋主的買賣契約明明白白寫著『不含車位』!
這下可好,看你多會掰。我盯著那四個字,心裡想。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5--大概是完結篇)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4)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3)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2)
請真的不要把我這頭睡虎當成病貓好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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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一艘高雄港內發生火燒船意外而沉沒的貨輪被運到旗津造船廠支解,現場遍地殘破碎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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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日,夢讀打給李先生說他查詢過了相關資訊,想跟李先生說明一下。
李先生來我家那日我有事恰好不在家,夢讀說他們相談甚歡,也告訴李先生說從地契上看不出他有停車位的產權,建議他可以寫存證信函去給現在的車位所有權人李媽媽,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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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去年七月某天看見一人鬼鬼祟祟在我社區租用停車位旁探頭探腦,正在打理小孩的我豎起防護線,睨了他一眼。
我最討厭這種鬼鬼祟祟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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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Wei Wei 轉眼已經兩歲四個月大,這小子越來越精明,懂得看人臉色,也知道他爸媽何時會變成變臉。
話說那天開車出去,到達目的地之後朋友還沒到,於是夢讀下車打電話,我則在車上看書,Wei Wei 這下子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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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最後一天,清晨醒來溫度明顯地下降,北風襲響著玻璃窗,從縫隙中鑽進屋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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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戴晨志
想贏,就要先認輸,再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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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對我說:你在家裡公司上班工作,不用擔心啦!
哎呀!都是自己人,哪有什麼要緊?
將來你父母的還不都是你的?
你不用太拼,這麼拼幹嘛,你現在在自己家工作很穩定......
彷彿我每天就是眼巴巴的等著這一切的一切到手,現在只需要悠閒度日就好...
其實聽到那些話已經無數次,每回我心裡都湧起一股非常的厭惡
也有許多人對我說:你不會理解我們這種在外面工作,吃別人頭路的人的辛苦啦!(我這輩子也吃過別人的頭路很多次好嗎?)
你千萬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喔,現在時機真歹耶!(...我有做什麼不知福的事情嗎?)
你喔,你這種沒吃過苦的人,不能體會我們這種人的心情的啦...
每回到後來我連回言都懶得回,彷彿我一出生就咬著鑽石湯匙、蓋著蠶絲被,穿著名牌服飾一路到現在。每天沒事打打高爾夫、作作SPA、瞎拼逛街。
偏偏我連我家很有錢這件事情,竟然活了卅年從來就不知道,真是愧為人。
大環境不好,公司生意大受影響,員工減薪休假,今年還不知道什麼叫生意好!
一雙鞋穿到快開口笑還沒能買雙新,手提袋用到前後都破了才在夜市買個二百五十元的用用。卸妝油、化妝水;洗衣粉、洗碗精等清潔用品向化工廠上班的好友要些打掉的樣品湊合湊合,新衣服一年買不到兩件、小孩的新衣只有過年才有預算買幾件。
朋友說要去哪裡哪裡玩,得把存錢筒挖出來數銅板,付不完的帳單與微薄的薪水永不成比例......
這樣的生活說我很有錢,把我活活打到死我都不相信!
父母親都是十分節省的人,洗碗水不能開太大、洗米洗菜的水要拿去澆花、爸爸公事包用到破爛了還是不肯換,車子開到不能動彈了才願意換新車。買新的房子是因為舊房子樓層太高,母親膝蓋不能再承受,我們姊妹倆都結婚,家中人口、東西也都多了,沒法子繼續住。
沒想到這樣就變成我們是有錢人了,做人子女的理所當然要等著接收父母親的財產。
我不知道說話的人是想安慰、勸誡還是語帶諷刺或妒忌。
畢竟我壓根就從來不曾想過父親一輩子勞苦的積蓄要轉交到我手上,若有半些存心賴著這一點,那我寧可立時遭雷劈死也不願苟活於世。那令我不恥為人!
我只希望他決定退休那日起,他的積蓄可以支撐他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因為令人羞慚的是現在的我們實在無法支付他生活的一點點開銷 。這是當人兒女的恥辱啊!
所以我只想拼命地、拼命地增加收入,增加一點自己在這世界上存在的價值與背負起該承擔的責任。想交出一點成績來到父親手上,告訴他:我可以償還一點點他養育我、容忍我的恩情!
別說我不能吃苦也別說我不曾吃過苦,我們苦的時候你沒看見過,我們買不起肉吃、沒玩具只能玩門口泥巴的時候你也不曾在我身旁走過!
不過我很感謝稱我為千金大小姐的人,因為有些人對這個稱號求之不得!
如果我對現在的生活與未來有任何一點點的努力,那是因為我還記得口袋裡沒有半毛錢的時光!
那是因為我看見你們沒有看見的遠處與路......
而且我無比堅定地相信那裡將有你們看不見的美景與燦爛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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